
咨询热线
13637597095
13637597095
时间:2021-12-24 点击数:
一、明确项目管理人员安全施工职责
项目经理对工程项目施工生产经营全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项目生产副经理应协助好项目经理,其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生产经营中的安全施工负技术责任;工长、施工人员对所辖班组(特别是外协施工队伍)的安全施工负直接指挥责任,班组长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二、落实层级安全施工责任,使大家明确自己的义务
现在我国普遍推行了项目法施工,对每一个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工程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与各级管理人员、总包与分包、分包与班组、班组与各施工人员要层层签订安全施工责任状,把责任层层分解。特别是现场施工人员,是生产的一线工人,也是最易发生事故的群体,更应明确自己在安全施工中应担负的责任。
三、建立完整的安全保证体系,监督、检查整个施工过程中安全施工活动的开展
在工程项目的施工中,各项目经理部应设置专门的安全施工管理职能部门或专职安全施工管理人员,保证安全施工活动的实施;设立安全施工委员会,监督安全施工活动的开展,施工队伍到各班组应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以开展安全施工活动。
四、施工现场实行总包负责制
各分包单位包括各施工队伍安全施工活动的开展必须纳入总包的管理体系之中,各项安全活动的开展也应是总包负责统一组织,各分包单位或施工队伍班组负责落实,避免在工程项目中出现标准不统一,执行规范的尺度不一致,造成现场管理混乱的局面。各施工人员严禁出现只听从本施工队指挥,不服从总包管理人员管理的现象。